W公司为一家大型酒店,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住宿、餐饮及租赁服务。2020年3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当月取得住宿服务收入210万元,餐饮服务收入135万元(其中外卖服务收入为25万元)。
(2)将2015年1月购入的本地一栋写字楼经营租赁给一家咨询公司,约定每年收租金100万元,每半年结算一次,当月已收到50万元。W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授权境内某餐饮企业使用其字号,当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万元。
(4)将2019年8月购入异地的一处房产经营租赁给甲公司,约定年租金为500万元,租赁期为5年,每年租金于3月收取,当月W公司收取租金500万元。
(5)将一栋于2015年3月购人的房产抵偿某公司债务,该房产购入发票因保管不善丢失,但W公司保留完整的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完税凭证注明的税额为80万元(税率为4%),此次抵债金额为5 000万元。W公司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6)W公司当月采购相关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1.5万元。已于当月申报抵扣。
其他相关资料:上述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收入均不含增值税,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收入均含税。W公司享受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上期末无加计抵减额余额。
要求:
(1)计算W公司当月一般计税方法应缴纳的增值税。(不考虑预缴增值税的扣减)
参考答案
文字解析
一般计税方法应缴纳的增值税=(210+135)×6%+100×6%+500×9%-31.5-31.5×15%=35.48(万元)。
(2)根据资料(2),计算W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参考答案
文字解析
应缴纳的增值税=50÷(1+5%)×5%=2.38(万元)。
(3)根据资料(4),说明W公司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如果需要预缴计算应预缴增值税,并说明预缴增值税的税务机关。
参考答案
文字解析
W公司需要预缴增值税,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应预缴增值税=500×3%=15(万元)
(4)根据资料(5),计算科万公司抵债房产应缴纳的增值税。
参考答案
文字解析
W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契税计税金额(含营业税)]÷(1+5%)×5%
=(5 000-80÷4%)÷(1+5%)×5%
=142.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