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8日,甲公司为支付50万元货款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一张定日付款的商业汇票。
汇票到期日为2017年1月8日。乙公司将该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丙公司再次将该汇票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
戊公司在提示付款期内向甲公司提示付款遭到拒绝,遂向前手发起追索。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参考答案
文字解析
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B票据金额50万元);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D收款人乙公司);
出票日期(C出票日期"贰零壹陆年柒月零捌日");
出票人签章(A付款人甲公司签章)。
参考答案
文字解析
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乙公司并不是出票人,记载的"不得转让",如果后手再背书转让并不会导致票据无效,只是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A错误,CD正确。
另外,"不得转让"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并不是记载不具体票据法上的效力的事项,所以B错误。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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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公司记载了"不得转让",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戊公司不能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之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所以,AB错误。持票 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所以C错误,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