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B公司同为甲公司的子公司。有关资料如下:
(1)2
×19年1月1日,A公司以一台生产设备(2
×15年以后购入)、一批原材料以及发行1 000万股普通股作为合并对价,自甲公司取得B公司80%的股份。
A公司所付出的生产设备原价为1 0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合并当日的公允价值(计税价格)为500万元;原材料成本为2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计税价格)为300万元;所发行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合并当日每股公允价值3元。A公司为发行普通股支付佣金、手续费共计40万元。
合并当日,B公司相对于集团最终控制方而言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3 000万元。
(2)2
×19年4月20日,B公司宣告分配2
×18年度现金股利200万元,5月3日A公司收到股利,2
×19年度B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
(3)2
×20年5月10日,A公司将该项股权投资全部对外出售,取得价款4 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A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A公司与B公司采用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同;
除增值税外不考虑其他税费。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