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户停(复)业报告
知识点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或比照定期定额户进行管理的个人独资企业暂停经营的,应当在停业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停业报告,停业期不得超过一年;
2.办理停业报告的纳税人,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复业报告
3.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4.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或提前复业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2)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到税务机关申请延长停业。
(3)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视为已恢复生产经营,税务机关将纳入正常管理,并按核定税额按期征收税款。
经典例题
【例题·单选题】实行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办理停业需提前申请,停业期限不超过( )。
A.三个月
B.六十天
C.一百八十天
D.一年
【答案】D。解析:停业期限不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