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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实务》第一章-导论
【知识点】税务师的权利和义务
税务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税务师执业,享有下列权利:
1.税务师有权依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的范围,代理由委托人委托的代理事宜;税务师对委托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的委托,有权拒绝;
2.依法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可以向税务机关查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4.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有关会计、经营等涉税资料(包括电子数据),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
5.对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向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可以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批评或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6.税务师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税务师执业,需履行下列义务:
1.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承接业务;
2.在对外出具的涉税文书上签字盖章,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发现委托人有违规行为并可能影响审核报告的公正、诚信时,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应当终止执业;
4.对执业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应当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与审核,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6.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7.更新知识,提高技能,接受后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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