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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备考知识点_经济法主体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02 17:01:25
知识点:经济法主体
分类 主体举例
根据调整领域不同分类 宏观调控法主体 (间接引导) 调控主体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税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
受控主体 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社会团体等
市场规制法主体 (直接规制) 受制主体
规制主体 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
【提示】主体地位不是平等的,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是主导者。但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主动性,并非完全被动地受控或受制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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