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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合同
【所属章节】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第一单元 涉外投资法律制度
【知识点】外商投资合同
外商投资合同
1.投资合同的范围
投资合同,是指外国投资者即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因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而形成的相关协议,包括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股份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转让合同、新建项目合同等协议。
2.禁止投资
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当事人主张投资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限制投资
(1)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当事人以违反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为由,主张投资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前,当事人采取必要措施满足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要求,当事人主张投资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在生效裁判作出前,因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调整,外国投资者投资不再属于禁止或者限制投资的领域,当事人主张投资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
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形成的投资合同,当事人以合同未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登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者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