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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CPA《经济法》考试知识点_合同的订立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6-28 16:32:02

【重要知识点】

合同的成立

要约和要约邀请

1、应具备必要内容,但无需具备未来合同所有条款

2、到达生效

3、要约撤回

要约发出后、生效前可撤回,但应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4、要约撤销

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可撤销要约,但以下情况除外: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②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自己都讲了期限或者不能撤销了,打脸可不行,或者别人都干活了,只能认了)

5、要约失效

①受要约人拒绝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理解一下,其实就是买卖没成)

承诺(你给我要约我给你承诺才能订立合同)

1、承诺期限的起算

①信件形式→信件载明日期或投递该信件邮戳日期(无信件载明日期)

②电话传真形式→到达(请牢记到达这两个字,不会的时候就选到达!)

2、承诺迟延

超出承诺期限发出承诺,除要约人通知受要约人承诺有效外,迟延承诺视为新要约(是你的错,按理说我很生气,但我告诉你我原谅你了,承诺还是有效的)

3、承诺迟到

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但因其他原因到达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除要约人通知受要约人不接受该承诺外,承诺有效(出了问题但不是你的错,本来这不是啥大事,但我就是小心眼,告诉你我介意,承诺无效)

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非实质性变更,一般承诺有效

合同的生效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不完全相同。

1、诺成合同:

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

2、实践合同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3、附条件、附期限合同

条件成就、期限届至生效。

4、经许可才生效的合同

对限制进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该技术进出口合同自许可证颁发之日起生效。

免责条款与格式条款

1、以下约定的免责条款和格式条款无效:

①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格式条款

条款有争议的,按照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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