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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CPA《税法》知识点_​特殊业务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7-07 13:50:33


【重要知识点】

不动产销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

直接销售

老项目

简易计

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1+5%)×5%

一般计

税方法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9%-进项税额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建筑面积÷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新项目

★预售

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纳税义务发生时:应纳税额=销售额÷(1+5%)×5%-预缴税款

老项目、新项目★

一般计税方法

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9%)×3%

纳税义务发生时: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

一般纳税人

简易

先买后卖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或者作价)÷(1+5%)×5%

机构所在地: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或者作价)÷(1+5%)×5%-预缴税额

属地、机构均差价

自建再卖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机构所在地: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预缴税额

属地、机构均全价

一般

先买后卖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或者作价)÷(1+5%)×5%

机构所在地: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属地预缴是差价,机构申报是全价

自建再卖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机构所在地: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属地、机构均全价

小规模纳税人(非自然人)

先买后卖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或者作价)÷(1+5%)×5%

机构所在地: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或者作价)÷(1+5%)×5%-预缴税额

属地、机构均差价

自建再卖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机构所在地: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预缴税款

属地、机构均全价

个人

住房

先买后卖

不实行预缴,一律在不动产所在地纳税

2年以下

应纳税额=全额÷(1+5%)×5%(征收率)

2年以上

普通住房

免税

非普通

住房

北上广深

应纳税额=差额÷(1+5%)×5%

其他地区

免税

【理解诀窍】

总结来看,先买后卖的大部分都全部是差额纳税(减去买来花的钱),不管是预缴还是机构申报,只有一种特殊情况: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它先买后卖是用全额算税;自建的情况不管哪种类型,不管是预缴还是机构申报都是全额算税(自己盖房子好像也没什么东西可以从售价里扣减出去的,材料那些直接抵扣进项税)。

涉及到简易计税办法了,或者涉及到预缴的,都是XXX/(1+5%)×5%,不涉及到这些的,都是XXX/(1+9%)×9%,再扣掉相应的预缴税额。

个人情出售住房情况单独记忆。

不动产租赁

一般纳税人

旧房

简易计税方法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租金收入÷(1+5%)×5%(征收率)

机构所在地: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5%)×5%-预缴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租金收入÷(1+9%)×3%(预收率)

机构所在地: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9%)×9%-进项税额]-预缴

★新房

小规模纳税人

不动产所在地:

预缴税款=租金收入÷(1+5%)×5%(征收率)

机构所在地: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5%)×5%-预缴税额

个体户

★住房

不动产所在地:

预缴税款=租金收入÷(1+5%)×1.5%(征收率)

机构所在地: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5%)×1.5%-预缴税额

非住房

不动产所在地:

预缴税款=租金收入÷(1+5%)×5%(征收率)

机构所在地: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5%)×5%-预缴税额

其他个人

★住房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5%)×1.5%(优惠)

非住房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5%)×5%(征收率)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简易计税方法

甲供工程

(新老项目)

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分包款)÷(1+3%)×3%

机构所在地: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分包款)÷(1+3%)×3%-预缴税额

项目所在地,机构所在地均差额

清包工

(新老项目)

老项目

一般计税方法

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分包款)÷(1+9%)×2%

机构所在地: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项目所在地差额,机构所在地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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