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马是跑出来的,强兵是打出来的。2021年注册会计师备考进入强化阶段,很多考生反馈税法科目知识点细碎,不知道该如何掌握税法中知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备考,考呀呀会计网校特整理了CPA税法考前重点学习笔记,快来和小编一起学习吧!
【重要知识点】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销售的税务处理
情形 |
税务处理 |
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 |
不再缴纳消费税 |
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 |
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
组成计税价格及应纳税额计算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首先按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税,受托方无同类应税消费品售价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第一顺序 |
第二顺序 |
|
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 |
从价定率 |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
复合计税 |
(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收回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
【答题笔记】
计算消费税额需要用到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完组成计税价格以后,如果是复合计征,除了用组成计税价格乘以比例税率外,还要把从量计征的部分税额(数量×定额税率)加上,千万别忘记这部分定额税率。
以上就是考呀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相关内容,考生们要认真学习哦!注会考试时间提前到8月份,考生们要充分利用剩余的时间进行备考,争取早日考取注册会计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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