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驭命运的舵是奋斗。不抱有一丝幻想,不放弃一点机会,不停止一日努力。2021年注册会计师备考进入强化阶段,很多考生反馈税法科目知识点细碎,不知道该如何掌握税法中知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备考,考呀呀特整理了CPA税法考前重点学习笔记,快来和小编一起学习吧!
【重要知识点】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征税方式 |
消费税计税依据 |
增值税计税依据 |
从价定率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
|
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 |
海关核定的进口数量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额 |
复合计税 (卷烟、白酒)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征税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准予扣除的范围内允许按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的范围包括: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提示:
对于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的已纳消费税。
自2015年5月1日起,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的,准予从葡萄酒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所耗用应税葡萄酒已纳消费税税款。如本期消费税应纳税额不足抵扣的,余额留待下期抵扣。
以上就是考呀呀会计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与已纳消费税扣除相关内容,考生们要认真学习哦!注会考试时间提前到8月份,考生们要充分利用剩余的时间进行备考,争取早日考取注册会计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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