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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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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权的实现
一、多个抵押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顺序清偿。
(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提示】抵押权的顺位与抵押合同的签订时间、债权的到期时间等均无关,主要考虑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登记的时间先后。
二、变更抵押权的顺位
(1)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2)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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