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的印花税的税率是运输费用的0.3‰。
运输合同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旅客运输合同不属于应税合同。
印花税共13个税目,包括的10类经济合同是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除合同之外的征税项目还包括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印花税的纳税人:
1.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包括《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也称“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也称“使用人”。
2.关于“立合同人”
(1)如果一份合同或应税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签订合同或应税凭证的各方都是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合同或应税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2)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3)立合同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