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广西省财政厅回复关于2022年广西初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及申请邮寄流程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11-09 14:36:46

近期,很多考生咨询2022年会计初级证书怎么领取,针对此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进行回复:领取合格证书时,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均要求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提问内容:

22年初级会计证书什么时候发放,来不及领取能不能邮寄,怎样邮寄具体步骤 谢谢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答复内容:

您好!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已开放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广西考区合格人员名单已在自治区财政厅官网(http://czt.gxzf.gov.cn/)公布。自治区会计考办已将全区初级合格人员信息提交到财政部,后续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证书并下发,证书办理进度可至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

自治区会计考办收到下发证书后,将在自治区财政厅官网发布领证通知。根据2021年广西考区通知,会计初级考生领取合格证书时,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均要求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如考生有邮寄证书需求的,请提前和报名考区会计资格考试证书管理机构联系(区本级考区为广西财政厅会计处,其他考区为各市县财政局)。一般在验证考生个人身份信息无误后,可以提供邮寄到付服务。

2022年广西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考2021年广西初级会计领证流程及材料如下

一、证书办理分工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作。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核发中直、区直驻邕单位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报名所在设区市(县、区)财政局负责核发本市、县(区)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办理对象

在广西考区参加2021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公示审核,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领证书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均要求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四、办理流程

(一)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即可领取证书,请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上述申领证书材料到考生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二)领取证书也可通过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先与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

(三)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对所管辖地区报名合格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及证书发放。

五、认真贯彻执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的有关规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我区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

证书领取、会计继续教育以及其他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注意事项,可登陆 “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中的“会计管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内容”中进行查询。

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业务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可登陆“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进行查询。

六、证书遗失补办事宜

(一)证书遗失补办流程参照上述新证办理流程。遗失补办须本人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如无工作单位,可在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也可通过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先与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遗失补办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由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现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实);

2.个人申请补办的申请书1份,简要说明原证书取得的时间以及原证书的遗失情况并亲笔签名;

3.一张电子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

4.为便于核实情况,职称证书如有复印件可提供1份。

(二)按证书遗失补办的有关要求,证书遗失补办每季度安排1次集中办理。请各设区市财政局按每季度时间节点将遗失补办材料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由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汇总整理后统一上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七、有关工作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涉及考生人数多,办证环节要求细致、领取证书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工作中难免碰到各种问题和复杂情况,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认真负责,及时沟通,提高认识,切实做到优化流程、方便办证人员。

(一)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切实加强对申领证书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真实齐全。

(二)加强宣传,优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考生知晓证书办理流程,耐心向考生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在确保证书管理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优化证书发放环节,方便群众、提高效率。

证书销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由相关证书发放机构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