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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15 09:47:56

【内容导航】: (一)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单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知识点】: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单元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解释】 (1)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不应列为征收范围的收入。 

(2)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如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收入是应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 

【提示】 (1)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均属于企业所得税所称的“收入总额”,在采用间接法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纳税调减。 

(2)企业的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一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免税收入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一般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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