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一)定额+定率扣除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劳务报酬所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知识点】:定额+定率扣除计征个人所得税
定额+定率扣除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采取定额和定率两种扣除办法。
(一)劳务报酬所得
(1)一般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设计、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演出、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等。
(2)特殊规定
应税所得 | 税目 | |
个人保险代理人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 | 劳务报酬所得 | |
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而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收入 | 不在公司任职、受雇 | 劳务报酬所得 |
在公司任职、受雇 | 工资、薪金所得 | |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 | 劳务报酬所得 | |
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 | 劳务报酬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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