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一)背书连续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单元票据行为的主要内容。
【知识点】:背书连续
背书连续
(1)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
(2)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背书连续】
【例题·判断题】以下为某银行转账支票背面背书签章的示意图。该转账支票背书连续,背书有效。( )
【答案】√ 【解析】A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甲公司,甲公司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丙公司,背书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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