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可知: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8日,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报名统一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
官方原文如下:注意本文只选取涉及初级会计内容
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号),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3年5月举行初级资格考试。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五)本通知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其中:报考初级资格的,其学历或学位应于2023年2月28日前取得。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实习期)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应在取得全日制学历后才视为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2023年5月13日至17日举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报名安排
(一)报名组织。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请报考人员严格按以上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考,否则可能承担考后复核无法通过等后果。
4.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信息采集。根据《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19〕8号)规定,属于信息采集对象的报考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报名前应先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三)报名时间。我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统一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
1.初级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5日至28日,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
(四)报名程序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后按照报考系统提示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与微信绑定。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网上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缴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六、报名收费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有关规定,我省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收费标准如下:
(一)《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61元/科。
七、报名点咨询电话(区号: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