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一)逃避追缴欠税 (二)偷税 (三)抗税 (四)骗税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二单元税款征收内容。
【知识点】:税收法律责任
税收法律责任
1. 逃避追缴欠税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偷税
(1)偷税行为的界定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2)偷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①对于纳税人的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3. 抗税
(1)抗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2)对抗税行为,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4. 骗税
(1)骗税行为,是指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2)纳税人有骗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题1·判断题】税收法律责任分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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