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1.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将缴纳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
2.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原材料,平时取得原材料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材料采购”科目,领用或发出原材料时应按计划成本贷记“原材料”科目,期末再将发出材料和期末结存材料调整为实际成本。( )
3.“其他应收款”科目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 )
4.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收款项的减值的核算可以选用备抵法或者直接转销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
5.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的存货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是不能使企业管理层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 )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解析: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按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2.【答案】√。
解析: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设置“材料采购”科目,借方登记采购材料的实际成本;设置“原材料”科目,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期末要分摊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3.【答案】√。
解析:“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4.【答案】×。
解析: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收款项的减值的核算只能采用备抵法,不得采用直接转销法。
5.【答案】×。
解析: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能够使企业管理层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