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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考点:劳动合同的订立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09 14:35:12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订立 

1.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2.劳动合同的主体 

(1)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解释】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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