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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06 11:46:28

凭票计算抵扣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包括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不产生销项税额的项目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1)纳税人外购的固定资产,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

(2)如果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非正常损失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不动产被依法没收、毁损、拆除的情形。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毁损或者发生合理损耗,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3.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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