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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04-23)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23 10:04:27

【单选选择题】

1.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 )。

A.更改出票金额的票据

B.更改出票日期及收款人名称的票据

C.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票据

D.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码不一致的票据

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变造票据的行为有( )。

A.原记载人更改付款人名称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B.剪接票据非法改变票据记载事项

C.涂改出票金额

D.假冒他人在票据上背书签章

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与支票相互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B.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C.汇票和支票均为见票即付

D.汇票上的收款人名称可以经出票人授权予以补记,支票上的收款人名称,则不能补记

4.关于票据权利保全,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须提示承兑

B.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包括出票人)的追索权

C.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持票人即丧失对出票人、汇票承兑人之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D.如果持票人在行使追索权时不出示相关证明,则不能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但仍享有对出票人、承兑人的追索权

5.下列选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票据法》根据不同情况,将票据权利时效划分为2年、6个月、3个月

B.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C.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3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D.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BCD。解析:选项AB: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选项C: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选项D: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思路点拨:票据法的具体内容。

2.【答案】BC。解析: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思路点拨: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中变造票据的行为。

3.【答案】B。解析:(1)选项A:汇票和支票都可以背书转让;(2)选项C:银行汇票是见票即付,商业汇票不是见票即付;(3)选项D:支票的收款人名称、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而汇票和本票不能进行授权补记。

思路点拨:汇票与支票的区别。

4.【答案】B。解析:汇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并不丧失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思路点拨:票据权利保全。

5.【答案】C。解析:根据规定,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思路点拨:票据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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