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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_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25 10:31:09

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的特点 

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二)征税主体 

1.我国目前征税主体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 

2.税务机关是我国主要的征税主体,除由海关征收和委托海关代征的税种外,其他税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3.海关,其主要负责下列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1)关税; (2)船舶吨税; (3)委托代征的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税收法律关系 

1.主体 

(1)征税主体,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 

(2)纳税主体,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在中国境内有所得来源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等。 

2.客体,即征税对象,如企业所得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3.内容,指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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