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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考点:利息 股息 红利所得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30 15:54:26

【知识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一)基本规定

1. 征税范围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免税的利息

①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

②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税率为20%

3.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20%

(二)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的股息红利

1. 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T)

计税规则

T≤1个月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个月<T≤1年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T>1年

暂免征收

2. 税率:统一适用20%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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