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稿酬所得
1. 征税范围
(1)一般规定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2)特殊规定
①遗作稿酬
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报纸、杂志社
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③出版社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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