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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的适用范围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5-10 13:51:41

【知识点】:仲裁的适用范围

仲裁的适用范围

1. 仲裁的适用范围

属于《仲裁法》调整的 ①合同纠纷
②财产权益纠纷
不能提请仲裁 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②行政争议
不适用于《仲裁法》 ①劳动争议
②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提示】

(1)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适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总结】仲裁适用范围:“平等”+“经济”+“非专属”

2. 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
在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独立仲裁)
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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