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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_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预扣预缴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5-13 11:20:27

所属章节:《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内容来源:东奥黄洁洵老师基础精讲班的讲义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预扣预缴

考点1.工资、薪金所得的界定

(一)基本规定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补贴、津贴

(1)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小口诀】“独有公务员的儿子,出差就餐不交个税”。

(2)免税补贴、津贴

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3.免税奖金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特殊规定

1.退休人员


工资、薪金所得的界定


2.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保险金

(1)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扣缴。

4.兼职律师

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应预扣预缴其个人所得税,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预扣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5.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

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考点2.劳动报酬所得的界定

1.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负责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4.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考点3.稿酬所得的界定

1.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等)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2.遗作稿酬,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应当按照“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考点4.特许权使用费用所得的界定

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2.著作权使用权的特殊规定

(1)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2)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考点5.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预扣预缴

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2.计算公式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提示1】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提示2】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提示3】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2021年新增)

3.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预扣预缴

【案例】中国公民张某在国内某公司任职,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23500元,由任职单位扣缴“三险一金”5280元;张某夫妇有1个女儿正在上小学,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张某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已知: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已知,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考点6.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

  1. 计算公式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

【提示】在计算上述3个征税项目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时,只能依照税法规定减除800或20%的费用,不能减除其他支出。

2.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1)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1

(2)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3.“每次”的界定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案例1】(1)某大学教授受邀为甲公司职工讲授国学课一次,取得报酬15000元,由于讲授单独的一次课程,属于一次性收入,以该15000元为一次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税;

(2)该大学教授受邀为乙公司长期讲授国学课,每月2次,合同期限3年,每次课报酬10000元,则由于同一课程连续讲授,以1个月内取得的课酬(10000×2)为一次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税。

【案例2】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2

相关习题练习

【例题1•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的是(    )。

A.工龄补贴

B.加班补贴

C.差旅费津贴

D.岗位津贴

【答案】C


【例题2•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

A.某职员取得的本单位优秀员工奖金

B.某高校教师从任职学校领取的工资

C.某工程师从非雇佣企业取得的咨询收入

D.某经济学家从非雇佣企业取得的讲学收入

【答案】CD

【解析】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属于雇佣关系的为工资薪金所得(选项A和选项B),属于非雇佣关系的为劳务报酬所得(选项C和选项D)。


【例题3•单选题】大学教授张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按“稿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

A.作品参展收入

B.出版书画作品收入

C.学术报告收入

D.审稿收入

【答案】B

【解析】选项ACD均与“出版、发表”无关,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4•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是(    )。

A.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B.提供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C.提供房屋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D.提供商标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答案】C

【解析】选项C:属于财产租赁所得。


【例题5•单选题】中国公民张某2020年1月取得工资12000元,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2000元,支付首套住房贷款本息2800元。已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3%,减除费用为5000元/月,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由张某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计算张某当月工资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12000-5000-2000-1000)×3%

B.(12000-5000-2000-2800)×3%

C.(12000-5000-2000)×3%

D.(12000-2800)×3%

【答案】A

【解析】(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按法定标准(1000元/月)扣除,而非按实际发生额(2800元)扣除,排除选项BD;(2)选项C没有考虑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排除。

【例题6•单选题】中国公民李某2020年10月提供咨询服务,取得劳务报酬8200元,支付交通费200元。已知,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20%;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计算李某当月该笔劳务报酬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8200-200)×20%

B.8200×20%

C.8200×(1-20%)×20%

D.(8200-200)×(1-20%)×20%

【答案】C

【解析】(1)劳务报酬所得在预扣预缴时,减除费用实行定额和定率相结合的模式,每次收入4000元以下的定额减除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其他支出(例如交通费200元)不得减除,排除选项AD;(2)选项B没有考虑定率减除20%,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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