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涉及到的知识点
总体来讲,经济法基础的考试难度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查特点:注重基础、考查细致。注重基础,涉及的知识点都是课件和图书中的常规知识点,有的考点虽然比较细,但是考查不偏。单选题考查第一章、第四章-第八章中的常规考点;多选题考查第六章的常规考点;判断题考查所有章节的常规考点。
2021年5月15日下午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总结
一、不定项选择题【考点回顾】
1.银行结算账户:应出具的材料、开通非柜面业务应约定日累;
计限额/笔数/年累计限额、法定代表人变更办理变更手续、企业破产清算应撤销账户;
2.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业务招待费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间接法算应纳税额;
3.增值税:因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失(运费损失一起)、视同销售及组价计算;
第1章
1.法律行为(直播带货);
2.行政处分:选记过(其他选项:罚款、记过、拘留、拘役);
3.一审终审的情形: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最高院的判决/裁定;
4.仲裁协议。
第2章
1.账簿记录错误的更正;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更正;
(1)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提示】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当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
(2)由于记账凭证错误而使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
2.会计岗位回避(国有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女儿在该单位会计机构内担任出纳。(错);
3.伪造会计资料与变造会计资料的区别;
4.企业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第3章
1.办理贴现的条件;
(1)票据未到期;
(2)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3)持票人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4)持票人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提示】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必须记载:贴出人名称、贴入人名称贴现日期、贴现类型、贴现利率、实付金额、贴出人签章。
2.信用卡诈骗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2)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3)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4)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5)恶意透支的。
3.背书相关;
4.票据伪造;
第4章
1.增值税
(1)商业折扣(只说在同一张发票);
(2)建筑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如钻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
2.消费税
(1)外购应税消费略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2)消费税纳税环节:银行卖金条、买游艇、买飞机、卖汽油;
(3)进口摩托消费税计算;
(4)委托个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应在受托方居住地解缴消费税(错);
第5章
1.企业所得税
(1)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
(2)销售(营业)收入
(3)业务招待费
(4)计提减值准备纳税调整
(5)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
2.个人所得税
(1)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免)、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免)、公司债券利息收入(不免)
(3)按次:财产租赁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偶然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稿酬所得的区分
第6章
1.印花税应税合同:出版合同不交印花税,发行单位之间免、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免,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应税,电网与发电厂之间的供用电合同应税
2.房产税: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5月份开始出租)
3.房屋代建、评估增值是否交土地增值税
4.车船税计税依据:以整备质量吨位数为计税依据的
5.进口实木地板的关税消费税
6.契税的免税规定
7.环境保护税:排放污水到依法设立的污水处理厂
8.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
9.转让、租赁住房订立的应税凭证,免征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应当缴纳的印花税
第7章
1.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2.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3.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4.税款征收——阻止出境。
第8章
1.竞业限制:年限、补偿金
2.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
3.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
4.视同工伤:72小时、抢险救灾、因公外出期间非工作原因受伤、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5.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6.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