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23号)、《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1〕20号)规定,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后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7月9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建议考生于6月28日至7月2日完成复核,为如需补充材料时预留充裕时间。
三、复核地点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中“报名点名称”栏所在地财政分局,详见《广东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东莞考区)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附件)。
四、复核资料
(一)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c29.jsp网址进行补打。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五、注意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封闭或封控而无法复核的考生,需及时主动联系报名点所在财政分局报备,可在财政分局的指导下通过微信、QQ等线上视频方式完成复核。
(二)凡逾期未提交审核资料或未能进行线上报备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三)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要及时将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向本镇街(园区)考生公告,认真做好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
附件:广东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各考区情况一览表
东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