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上交生活费做会计分录如下:
1、工厂发生员工生活费:
借:其他应收款——员工生活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工厂支付生活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3、工厂发放工资,收回员工上交的生活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员工生活费
银行存款
工厂发生员工生活费,发放工资且收回员工上交的生活费时,应当通过“管理费用”等科目以及“应付职工薪酬”相关二级科目核算。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内容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所指的辞退福利;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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