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社保部分是不需要计算的,由于获得的工资薪金是已经扣除掉社保之后的金额,所以个税汇算清缴与社保是没有关系的。
个税汇算清缴的内容是什么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缴纳社保的会计分录是什么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2、缴纳社保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3、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实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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