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调拨到其他单位账务处理如下:
总公司会计分录:
借:拨付所属资金—固定资金,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分公司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上级拨入资金—固定资金。
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企业将自己名下的固定资产转移至其它单位或部门使用。这种情况下需要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制作调拨凭证:在制作调拨凭证时,需要将原始资产账户中该资产的余额清零,同时对应增加另一个单位的资产账户中的余额。调拨凭证需要包含以下信息:
调拨日期
调拨数量和金额
账面价值
原来的资产账户编号
新的资产账户编号
2、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在新的固定资产账户中登记调拨的资产卡片,并记录资产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
3、进行折旧处理:如果被调拨的资产属于已开始计提折旧的资产,则在调拨后需要根据折旧方法继续计提折旧。
4、记录资产变动损益:在调拨完成后,需要根据新的账户余额与原账户余额的差异,记录资产变动损益并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