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随同应税消费品出售的包装物,不论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对于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和包装物已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加收的押金,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的部分,也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交纳消费税。
出售包装物收入的会计分录1、包装物单独计价出售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及材料成本差异: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可借可贷)
2、出借或不单独计价出售
借:销售费用(实际成本)
贷:周转材料(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可借可贷)
什么是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是仍然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以及建筑承包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使用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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