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如下:
①、确认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成本结转时的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关于收入确定的有关规定:
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1)确认收入实现的条件:
①在销售合同签订后,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关联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存在有效控制;
③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2)不同销售商品方式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①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②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③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④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3)以旧换新时,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商品视同购进商品。
(4)销售商品涉及到商业折扣时,收入金额应为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