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费是否抵扣进项税
不能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公路通行费发票和相关完税凭证.人工工资显然不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针对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消费课征。为了实现对最终消费征税的目标,增值税设计的核心特点,就是采取分环节征税。在整个供应链条中,每个企业都参与其中,通过进项抵扣机制,只就其实现的“增值额”部分缴纳税款。增值额包括两部分:剩余价值和劳动价值。简单理解,劳动价值就是人工工资,也就是说生产者投入的劳动力价值,是产生增值额的基础,也是增值税税基的组成部分。因此,将人工成本纳入抵扣范围,不符合增值税的基本原理。
用事例说明更容易明白,A服装厂5月份销售棉衣351W,发放工资20W,购买棉花支付材料款105.3W,请计算当月应纳税额.
销项=351/1.17*0.17=51W
进项=105.3/1.17*0.17=15.3W
应纳税额=51-15.3=35.7W
有人该问了,20W的工资为什么不能作进项抵扣呢.这个很简单,工资薪酬属于非增值税项目,不缴纳增值税,也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故不能作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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