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农产品进项税额
成本法下计算农产品进项税额
公式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农产品外购金额(含税)不包括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农产品(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和在购进农产品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投入产出法下进项税额的计算
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行业公认标准和行业平均耗用值)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不同情况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公式(1)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核定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9%/(1+9%)
(2)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成本法下,核定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以及扣除率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3)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核定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9%/(1+9%)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