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吸收合并形成的商誉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商誉减值准备
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控股合并产生的商誉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商誉—商誉减值准备(冲减完全商誉的金额×持股比例)
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冲减相关资产的金额,不需要乘以持股比例)
企业在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下列步骤对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①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下同)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②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分摊商誉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③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和二次分摊。
④减值损失分摊完毕之后,每项资产新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中的较高者:
(1)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2)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3)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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