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间如下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截止日期是3月31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截止日期是6月30日。
注意: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办理汇算清缴。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
为什么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1.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好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一部分扣除项目只有到了年度介绍才能够准确的知道它劝全年的支出情况比如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支出,这个支出就需要在年后汇算中享受扣除。因此《公告》第四条分三类情形列出了年度汇算期间可以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提醒纳税人查遗补漏,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2.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加准确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平时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情形比较复杂,采用任何方法都不可能让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这是两者之间就会产生“差额”,就需要通过年度汇算进行调整。
个税汇算清缴如何办理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1.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自行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可以前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
2.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如果员工有困难无法自行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话可以让单位办理,员工需提供2020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完成相关信息的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未退他人代为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需要双方签订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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