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公司向个人借款,其本金计入往来账目,支付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账务处理如下:
1、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2、按期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应交个人所得税
4、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归还本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个人向企业借贷还利息如何做账?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值得提醒的是,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利息依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支付利息的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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