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税务罚款会计分录该如何做
首先,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而对于企业支付税务罚款,应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的罚款金额和实际缴纳的罚款金额进行会计核算,支付罚款时,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问: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经税务查账发现,在08年有一笔帐应算作收入没转收入,处罚如下:营业税及滞纳金3076.81(滞纳金447.17)城建税及滞纳金 215.36(滞纳金31.29)教育附加78.89企业所得税21913.69请问怎么做账务处理?
一、补缴税金的分录:
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76.81-447.17)+ (215.36-31.29)+78.89+21913.69=24806.29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629.64
应交城建税184.07
教育费附加78.89
应交所得税21913.69
2、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629.64
应交城建税184.07
教育费附加78.89
应交所得税 21913.69
贷:银行存款24806.29
3、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4086.29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4086.29
二、滞纳金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478.46
贷:银行存款47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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