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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申报增值税的处理应该怎么做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3-07-13 16:51:55

补申报增值税怎么处理呢

所谓增值税补充申报,就是在原来没有应交税额的基础上,减少进项税额抵扣,产生应纳增值税额,因为你之前可能通过网上申报或介质申报。

补充申报比较简单,直接将修改后有应纳增值税的增值税申报表拿到纳税服务大厅,大厅工作人员根据你修改后的申报表在他们的税收征收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三条第(七)款规定:"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应将缴纳营业税的完税凭证留存备查,并在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栏注明"已缴纳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xxxx"字样。纳税申报时,可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当月,以无票收入负数冲减销售收入。

申报逾期的处理

(一)税务行政处罚

1。处罚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5)。

2。实务操作。对纳税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改正。纳税人首次违法、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前主动改正,或在限改期内改正,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办法(6)、裁量基准的规定,不予以行政处罚。

(二)加收税款滞纳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4)》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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