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质量问题退货涉及赔偿会计分录
因质量问题退货涉及赔偿,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1、若是是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对于销货方而言,所支付的赔偿金实际上相当于对购货方销售货物的折扣或折让,处理产品质量涉及赔偿金的问题时,应以折扣、折让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企业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但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与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相同。
2、若是因产品质量购货方需要对相应损失支付赔偿的,应将支付的赔偿金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核算。
销售退货的账务处理1、在销售业务发生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当销售发生退货时,用红字冲销之前取得的收入,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等(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3、销售退货业务的销售成本处理
(1)销售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退货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 (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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