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税额
税额=不含税金额*税点(比如5个点就是不含税金额*5%)
所以含税金额也=不含税金额*(1+税点)
例如:不含税销售额是100,税点是17个点,则,
含税金额=100+100*17%=117
同样=100*(1+17%)=117
比如,货物本身的价格是1000元,但若你要开发票的话,需要加3%的税点,那么发票加税点的金额就是1000*(1+3%)=1030元
各国早期的税收制度,一般没有起征点的规定,如人头税。随着人们之间收入差距的拉大,公平税负原则的提出,各国的税收制度才开始规定起征点。
根据起征界限对象的不同,起征点分为起征价额和起征税额。以征税对象的价值金额作为开始征税起点数额的,称为起征价额;以应征税额作为开始征税起点数额的,称为起征税额。根据起征界限的数额不同,起征点又可分为幅度起征点和额度起征点。对征税对象的价值金额只规定一定幅度作为开始征税起点的,称为幅度起征点;对征税对象的价值金额规定具体数额作为开始征税的起点的,称为额度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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