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给的研发补贴款如何入账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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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7 14:14:27
收到财政拨款专项资金300万元,其中用于研发人员费用50万元,采购专业设备60万元,会计分录怎么写?
解答:
第一步,实际收到政府专项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300万元
贷:递延收益300万元
第二步,资金使用时,可以采用净额法或总额法进行核算。
(一)总额法
1.用于研发人员费用(工资奖金等)
(1)如果是用于弥补之前已经实际发生且费用化或资本化的研发人工费用,在总额法下不需要冲减已经发生的费用或资产(无形资产)成本,只需要确认补贴金额并转入“其他收益”。
借:递延收益50万元
贷:其他收益50万元
(2)如果是用于取得补贴后的研发项目,在总额法下,无论是费用化支出还是资本化支出,也是不需要冲减发生的研发支出中的人工费用,也只是确认金额后结转入“其他收益”。
借:递延收益50万元
贷:其他收益50万元
说明:金额可能并不是一次性发生,有可能是多次发生,累计至50万元。
2.购进研发设备
政府补助要求是60万元的设备购置,企业只要购置的设备金额大于或等于60万元,就满足了补贴文件的要求。
(1)购进(假设不含税120万元)
借:固定资产12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6万元(120×13%)
贷:银行存款等135.6万元
(2)折旧(假设折旧年限5年)
每月折旧额=120/(5×12)=2万元
借:研发支出2万元
贷:累计折旧2万元
(3)结转政府补助
借:递延收益1万元
贷:其他收益1万元
3.其余部分
政府补助了300万元,只对其中110万元的资金使用有要求,其余部分未做特殊要求的话,可以视同为政府奖励性质。
借:递延收益190万元
贷:递延收益190万元
(二)净额法
1.用于研发人员费用(工资奖金等)
(1)用于弥补已经发生的研发项目,且已经费用化的,如果已经跨年度的即使在净额法下也不需要去追溯调整(冲减)以前年度的研发费用,直接转入“其他收益”,与总额法一致。
如果弥补已经费用化的,但是还没有跨年度的,就需要直接冲减研发支出。
借:递延收益50万元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50万元
如果弥补已经资本化的,应直接冲减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递延收益50万元
贷:无形资产/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50万元
2.购进研发设备
(1)购进(依然假设不含税120万元)
借:固定资产12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6万元(120×13%)
贷:银行存款等135.6万元
同时,冲减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借:递延收益60万元
贷:固定资产60万元
然后,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冲减后的余额计提折旧,且不再需要确认“其他收益”。
3.其余部分
与总额法一样,直接确认为“其他收益”,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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