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标准=销售收入×15%,实际支付的广告宣传-扣除标准>0时,纳税调整,纳税调整=实际支付的广告宣传-扣除标准;实际支付的广告宣传-扣除标准<0时,不予调整,据实列支。
广告费所得税调整是什么广告费所得税调整指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将当期所发生的广告费作为税前扣除项目,并对当期可扣除的限额进行计算和列示,然后对当期不可扣除的广告费金额部分进行纳税调整的过程。其中广告费即企业所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第四十四条的内容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