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计提分录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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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 09:33:05
住房公积金计提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实发数)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住房公积金如何理解?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针对在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职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和职工个人缴存两部分组成。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一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企业在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除职工离职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积累性和专用性两个特征:
一是住房公积金具有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属于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住房公积金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用于房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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