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是什么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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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4 09:12:37
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标准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确定。也因此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法定,后者自定。
盈余公积的用途是什么?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按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
依据税法的相关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弥补亏损。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时,企业应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亏损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有三条:一是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二是当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足额弥补的,未弥补亏损可用税后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操中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按原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进行结转,但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的提取实际上限制了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提取盈余公积本身就属于利润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余公积相对应的资金,一经提取形成盈余公积后,在一般的情况下不得用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提取盈余公积并不是单独将这部分资金从企业资金周转过程中抽出,无论是用于弥补亏损,还是用于转增资本,最终都会随经营性资产的周转而周转。
企业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从会计分录来看,借方为“盈余公积”,贷方为“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从会计分录来看,借方为“盈余公积”,贷方为“实收资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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