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投资核算内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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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4 15:49:23
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应设置“短期投资”科目核算。
该科目应按照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为流动资产类科目,小企业取得短期投资记入该科目的借方;出售短期投资记入该科目的贷方;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短期投资成本。
短期投资的会计分录如下:
购入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债券/基金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收到持有时期内的股利或利息: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债券
什么是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限额以内,可以保存少量的现金外,都必须存入银行,企业的银行存款主要包括:结算户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等。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由出纳员负责办理。每笔银行存款收入和支出业务,都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在会计中,银行存款属于资产类。期末余额就在借方。在会计分录中,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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