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折让双方会计分录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3-08-15 15:43:14
销售折让双方会计分录如下:
1、销售方发生销售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应收账款——公司名称(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销售方发生销售折让,应当通过编制“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以及编制相关红字科目核算。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冲减发生质量问题的销售收入。
购买方收到销售折让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银行存款等(红字)
如果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就已经发生销售折让,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扣除折让后的净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如果已经确认了销售商品的收入又发生了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